各区、市、县国教办,市直各单位: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
1.市拟在筑城广场举办国防教育图展;
2.各区、市、县国教办在本辖区主要街道路口或广场集市设立宣传咨询点;
3.市直各单位自行安排活动地点。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第十三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是2013年全市国防教育重点工作,是各区、市、县和市直各单位2013年度国防教育工作目标考核重点考核内容之一,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形式多样。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力求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有新突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积极作用,以开辟专栏、发表有关专题消息文章、滚动播出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营造氛围。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新生入学军训,通过举办国防知识讲座,开展国防教育主题班、队会,参观国防教育基地,走进军(警)营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驻筑军(警)部队及军事机关,要结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整训,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以激发他们投身国防建设的热情。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国防教育内容,为普及国防教育作出新贡献。
(三)活动结束后,请于
联 系 人:杨 帅 陶 龙
联系电话:798945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