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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教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全民国防教育网 http://www.sxzlty.com/ | 更新时间:2016-07-15 | 来源:市国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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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国教办:

为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隆重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9周年、《国防教育法》颁布实行十五周年和第十六个“全民国防教育日”,结合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活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开展“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4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2016720820

二、活动形式

以“拥军爱军促发展,军民共建促和谐”和“发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以集中宣传、媒体开设专栏、网络宣传、新媒体宣传、国防教育基地教育为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

三、要   

1.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将此次“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抓。此项工作将列入2016年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2.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3.请各单位于823前将活动相关情况书面上报我办(邮箱:1006299826@qq.com;电话:87989452

附件:《市国教办拥军爱军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市国教办拥军爱军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贵阳市“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实施方案》和《拥军爱军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开展好“拥军爱军工作月”期间拥军爱军国防教育主体宣传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   

拥军爱军促发展,军民共建促和谐

二、时   

2016720——820

三、组织机构

  长:吕能荣  市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志祥  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员:刘贵灵  云岩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杨文欣  南明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花溪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韩庆祯  乌当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张国栋  白云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赵砚飞  观山湖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丁正生  清镇市政府办副主任

杜孟明  修文县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况武德  息烽县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秦锦林  开阳县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市国教办,市国教办副主任张志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拥军爱军国防教育主体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联络员:杨    市国教办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87989452   13984109291

四、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四)《全民国防教育大纲》

五、宣传形式

1.政策解读

各成员单位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过程中,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士,积极向公众进行国防教育政策、征兵相关条列、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复原退伍军人困难帮扶政策等问题的解答,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2.开设专栏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宣传优势,自720日起,联合属地新闻媒体,统一开设“拥军爱军促发展,军民共建促和谐”专栏,围绕我市“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的宣传重点推出系列报道。

3.网络互动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优势,在各单位网站(网页)上开设专题、专栏,及时上传、转发“拥军爱军工作月”相关报道及信息。

4.及时报道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复退军人大走访”、“拥军爱军工作大宣传”、“支持部队大拥军”、“爱民助民大共建”等活动信息报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5.社会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国防教育“六进”工作,利用LED显示屏、户外大型广告牌、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载LED屏幕,宣传国防知识、播放国防教育宣传片。

六、要   

1.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拥军爱军工作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拥军爱军工作月”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2.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拥军爱军工作月”的宣传重点,精心策划,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地进行宣传。要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大力营造拥军爱军的良好和谐氛围。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贵阳市“拥军爱军工作月”工作实施方案》和《拥军爱军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各成员单位在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报道过程中,要以严守保密条列、保障公众安全为前提,做好保密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