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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全民国防教育“十二五”专项规划
贵阳市全民国防教育网 http://www.sxzlty.com/ | 更新时间:2011-09-05 | 来源:市国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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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全民国防教育“十二五”专项规划

(2011年8月9日贵阳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市长办公会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下简称《国防教育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和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省国防教育办公室 “十二五”期间加强国防教育的有关精神,结合贵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对“十二五”期间我市全民国防教育面临形势的基本评价

1、“十一五”期间我市全民国防教育呈现出稳定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密切协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全民国防教育的各项任务,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党委、政府和部队高度重视,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市、区(市、县)两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基本建立,编制、人员基本到位,工作经费基本得到保障。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为重点,带动和促进国防教育在全社会加快普及的势头得到巩固,国防教育“五进”工作收效明显。各区(市、县)国防教育工作正式纳入全市目标考核,问责机制初步形成。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感染力、吸引力、覆盖面明显增强。网络、报纸、广播、电影电视、通信、LED等现代传媒得到广泛运用,教育渠道、方法得到拓展,社会影响力明显扩大。红色资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开始提速,一批各具特色的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的阵地作用得到提升。

2、“十二五”期间我市全民国防教育面临的重大机遇。一方面,经过“十一五”期间的不懈努力,我市全民国防教育不论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都迈上了新的台阶,全市各界群众的国防观念不断增强,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这些成绩的取得,为今后五年我市全民国防教育不断向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长期以来,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均十分注重发挥在全省“作表率,走前列”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十二五”即将开局之际,省委、省政府根据省情的需要,强调贵阳市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全省新一轮的大发展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使命。要求贵阳市在 “十二五”期间当好全省的“火车头”、“发动机”,遵循“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的路径,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实施“赶超”的总战略,奋力推进贵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全民国防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贵阳市加速发展,为推进我市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强大的动力,我们一定要把握机遇,全力推进我市全民国防教育与其他事业协调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3、“十二五”期间我市全民国防教育面临的严峻挑战。从国际上看,国际形势虽然总体保持了和平、缓和、稳定的基本态势,但我国的安全和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国家安全问题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的态势进一步增强。世界主要大国在我周边的地缘战略竞争加剧,有关邻国与我存在领土、岛屿归属和海洋权益之争,影响我周边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从国内看,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综合国力日益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纷争更加复杂。西方国家一些错误的、落后的东西不可避免地会对我们的民族精神,思想道德产生影响和侵蚀。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号干涉我内政,极力怂恿支持“藏独”、“东突”等分裂势力进行分裂破坏行动,对我国的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造成很大危害。台海局势虽然近年来发生了积极变化,但“台独”分裂势力仍是我国安全面临的主要安全威胁。我国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也呈上升趋势,恐怖主义危害加重,严重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食品药品等社会安全问题突出。从我市全民国防教育的发展上看,虽然总体态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国防观念淡薄的情况仍然存在。受长期相对和平环境的影响,有的部门和少数干部群众对国防教育的认识不到位,重经济轻国防、重市场轻战场的倾向并不鲜见。少数领导干部对国防教育重视不够,对国防理论、国防知识知之甚少,履行国防职责的能力亟待提升。二是国防教育发展不平衡。有的区、县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虽已建立,但所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其他工作,导致机构形同虚设。基层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的工作经费额度过低,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部分国防教育场所、训练基地建设规模小、层次低,国防教育基地的作用难以充分实现。面对宏观上存在的挑战,我们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清我国安全环境的发展变化,认清我国和平发展进程中可能面对的来自不同方向、不同领域的风险,引导干部群众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面对我市国防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确保我市全民国防教育在新的起点上创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4、指导思想。“十二五”期间我市全民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以国防教育法为依据,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按照“作表率、走前列、做贡献”的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宣传国防教育的法律法规,抓重点促普及,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努力提高我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国防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5、基本原则

——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开辟国防专题节(栏)目,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国防教育,将国防教育融入市民的工作、学习、生活之中,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结合重大的国家和国防纪念活动、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征兵、学生军训、举办国防教育培训班以及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时机,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系统的国防理论和国防知识教育。

——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着眼国防建设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有所侧重地进行教育,使国防教育既全面覆盖,又重点推进。普及教育主要开展国防建设和战争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重点教育主要开展比较系统的国防建设和战争的专门理论知识及技能的教育。

——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普及国防知识,学习国防理论,引导市民认清国防建设的重要性,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为履行国防义务提供思想保证;通过组织军事技能培训,体验军事生活,参与国防建设实践,开展双拥等活动,增强市民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把国防观念转化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实际行动。

——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借助和整合社会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国防教育的积极性,推动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6、发展目标

按照“贴近时代要求、创新方法手段、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全民普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全民国防教育的法规政策保障水平、智力财力支撑水平、基地阵地建设水平,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队伍网络体系,分类组织实施体系、教育教学教材体系、现代传媒宣传体系,加大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力度。力争全市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国防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中央、省、在筑企业)达到80%以上,民营企业骨干企业达到70%以上,农村达到60%以上,社区达到85%以上,确保国防教育普及的整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的态势。

7、主要任务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本地区、本部门国防教育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国防教育,参加国防教育活动,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其履行国防职责的义务。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国防素质,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国防教育的重点,把国防教育的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培训计划。将国防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适时举办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培训班,对全市分管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轮训。要积极采取举办讲座、形势报告会和过“军事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势的经常性教育。要不断探索领导干部国防教育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国防意识,引导领导干部把国防教育学习成果转化到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国防教育工作中去,转化到党管武装、拥军活动中去。中心组学习国防教育的内容原则上每年应不低于两次,领导干部参加“军事日”活动原则上每年应不低于一次。区(县、市)委党校应以培训村级领导干部为起点,结合基层特点,抓好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策划、实施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大型宣传活动。每年4月,结合《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纪念日,在清明期间,组织协调以机关干部和在校学生为主的祭扫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系列活动。每年“八一”前后,协调市直部门、区县举办过“军事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庆祝活动。每年9月,在全民国防教育日的所在周,组织开展全市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国防形势报告会、国防知识竞赛、国防文艺演出、参观国防教育基地、鸣响城市防空警报、组织军事体验等活动,集中开展国防主题宣传教育。每年11月,按照《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普及国防教育。

——着力推进分层实施体系建设,有效扩大国防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国防教育的同时,要在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中有效开展国防教育。按照《学生军事训练规定》、《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的规定,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继续抓好中学生军训工作及“三防”教育,切实把国防教育课时落到实处,着力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国防观念,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接班人。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执行重大任务认真加强基干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结合企业改组改制、双拥、征兵宣传、军民共建、“三创一办”、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国防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广泛开展 “关心国防好领导”、“支持国防好单位”、“情系国防好家庭”、“热爱国防好公民”评选活动,加大国防教育的社会普及力度。

——在管理和运用好现有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基本场所、应用教材、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步伐。“十二五”期间,各级各部门应全力协作,对现有国防教育资源进行充分整合,进一步多角度地发挥现有阵地的功能和作用,拓展阵地空间。有条件的区(市、县)应结合城市改造、环境整治,启动“国防教育一条街”、“国防教育景观园区”的建设。高等学校、高级中学集中的地区要通过政策扶持,有计划、分步骤地新建、改(扩)建学生军训基地,使学生军事技能训练逐步向基地化方向发展。依据《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做好国家级、省级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区(市、县)国防教育部门要同当地共青团组织一起,共同抓好创建一所省级以上示范性少年军校的工作,加大规范化管理及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少年军校在青少年国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省道、国道出(入)口处、主要旅游景区、机场、车站、市县、区主干道设置永久性大型国防教育广告宣传设施。针对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适时编印社区版、农村版国防教育黑板报、墙报宣传材料、图片,供基层使用。市、区(市、县)两级国防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国防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信息联络员的学习培训和参观考察工作的组织力度,使其拓宽业务视野、提高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区(市、县)规划、财政、发改、城管等部门要为国防教育阵地建设在政策和资金上提供支持,确保我市国防教育阵地建设适应国防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完善机构建设,充实、调整骨干队伍。凡应建立国防教育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尚未到位的区(市、县),均应按照规定设立机构,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开展。鉴于各级国防教育工作部门工作任务重、人少事多、矛盾突出的现象,在省编办尚未正式调整编制之前,区(市、县)党委、政府可通过自行调整人员编制、抽调工作人员或采取外聘、临聘人员的方式加以解决,加强国防教育骨干队伍建设。

8、工作要求

——坚持服务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体现战略性。服务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着眼点。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地军事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战略意识和大局意识,注重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国家安全问题,深刻领会党和国家关于内政外交的大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充分认识国富不等于国强、强国必须强军的基本道理,坚持抓经济不忘抓国防,一如既往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国防教育工作。

——坚持全面落实国防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系统性。国防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依据《国防教育法》组织开展工作,努力做到教育系统规范、群众广泛参与、措施扎实有效。在教育内容上,要始终突出爱国主义这一主题,在强化国防法规、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国防知识、国防技能教育的同时,抓好安全形势、国防义务的教育,使不同教育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坚持围绕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体现务实性。改善、保障民生,提高公民幸福指数,是当前和今后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是公民幸福指数赖以建立并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石。各级党委、政府、驻地军事机关既要从这样的政治高度、战略高度充分加强对国防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要采取务实的态度,落实可行的措施,把国防教育工作同今后五年我市大力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有重点的结合起来,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国防教育,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观念转化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成果的实际行动,确保十大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市民幸福指数有效提升。

——坚持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体现针对性。体现针对性,是增强全民国防教育效果的必然要求。要从贴近不同地区的实际、贴近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贴近人们精神文化需求求新求变三个方面,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使国防教育切实收到实效。

——坚持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体现创新性。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国防教育工作必然将会遇到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要发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掌握新情况,把握新特点,总结新经验,使国防教育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要创新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发掘新的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把全民国防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紧贴时代脉搏。

四、保障措施

9、进一步加强对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国防教育法》指出:“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国防教育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认真策划部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国防教育和议军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调整变动时,应及时予以充实,切实保证国防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到位,保证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功能作用的发挥。

10、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民国防教育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宣传、教育、文化、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都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做到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各司其职,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共同致力于推动全民国防教育的深入发展,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全民踊跃参与的国防教育新格局。

11、依法推进、规范运行。《国防教育法》、《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是各级组织实施和全民接受国防教育的法律依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组织等不同群体要严格履行责任、义务,认真落实规定的教育目标、内容和要求,依法开展教育。各区(市、县)、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健全、完善与《国防教育法》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促进国防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使国防教育的开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12、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目标管理,形成问责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应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将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充分予以保障。按照国防教育经费的拨付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逐年增加经费。要妥善解决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办公场地简陋、办公设备落后、工作车辆不到位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增加考核分值,落实问责机制。在目前国防教育目标考核涵盖区(市、县)的基础上,将国防教育目标考核范围扩大至全市国防教育成员单位,对目标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国防教育法》、《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促进国防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

13、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新鲜工作经验。抓两头,带中间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一条工作原则。要充分发挥新闻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作用,发掘我市各条战线的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宣传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学习借鉴。对工作流于形式,长期处于停滞或应付状态的少数部门,予以通报和曝光,通过媒体监督,促其整改提高,以达到提高全市国防教育工作层次和水平的目的。各级各部门应根据中央、省、市委和本规划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制定有力措施,推动自身国防教育工作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实现跨越式发展。